关于推荐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 六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的通知
粤校安会〔2019〕5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的省级学校安全的专业社会组织。为了适应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协会工作机制,提高协会服务学校、服务教育部门的能力,经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同意,将于十一月初分别成立协会下属的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小学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法治服务等六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现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分别推荐代表本市学校和律师事务所的安全专业委员会的理事单位。
一、推荐条件
(一)各类学校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的推荐条件
1.理事单位所在学校是本市学校安全工作中具有一定影响的公办学校(幼儿园)。
2.代表理事单位的理事是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中共党员。
3.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
(二)法治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的推荐条件
1.理事单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本市具有一定影响且信誉好的律师事务所。
2.从事过学校安全法律事务。
3. 代表理事单位的理事是该所负责人且是中共党员。
4.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地市分别推荐高中学校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2名、初中学校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2名、小学学校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2名、中职学校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2名、幼儿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2名、法治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2名。
三、注意事项
1.要征得被推荐单位同意。
2.向被推荐单位告知,协会收到推荐表以后会直接电话联系被推荐为理事单位的理事本人。
四、推荐时间
2019年10月10至10月25日以前,将理事单位选推荐表报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办公室。
协会办公室联系人:米萍。电话:(020)85216061。手机:18520707516。
五、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选推荐表
填表说明:请详细填写推荐表所列的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的事项,并在备注栏注明学校类型。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推荐表要加盖市教育局印章。
附件: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人选推荐表
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人选推荐表
地市教育局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政治面貌 | 单位 | 手机号码 | 办公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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