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教育第十六课:暑期交通安全需警惕
暑期正当时,同学们的户外活动增多,但频发的交通事故提醒我们,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为此,我会特别转载了广东交警的案例警示及科普文章,作为安全教育系列课程第十六课,希望同学们在享受假期的同时注意交通安全,共同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
近日,有群众通过网络平台举报称,有三名未成年人共挤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香江大道危险驾驶,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存在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汕尾交警接报后迅速组织警力核查。
经询问得知,三名小学生为邻居,平时常常凑在一起游玩。
民警告知三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可能引发的危险后果,让他们认识到无证、闯红灯、超员、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要求他们写下交通安全承诺书,同时责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督教育,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